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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n RCM”的版本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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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 |||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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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
2020年5月31日 (日) 12:43的版本
RCM简介
RCM: 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法规符合性标志,RCM= Safety + EMC + Importer Declaration
根据澳大利亚通讯与媒体管理局(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ACMA)的最新消息,目前澳洲现有的三种符合性标志(C-Tick、A-Tick和RCM)即将合并为单一的法规符合性标志RCM。这也意味着未来一个产品将能符合ACMA所有的相关法规要求,如电信、无线电通讯、EMC以及澳新及其各州和特区的电子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此举是为了配合2013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澳新新的电气设备安全制度(EESS)。该制度涵盖了澳新两国及其各州和特区的电气设备安全要求,RCM将成为新电气安全制度EESS下的单一的法规符合性标志。详情参见澳新电气法规管理委员会(ERAC)网址。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
1) 管制类电气产品根据AS/NZS4417.2划分,包含电热设备、制冷设备、电动工具、零部件等。其中三家发证单位昆士兰州、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州在认证进程中最为活跃。管制类电器强制必须取得由监控部门颁发的认可证书(Certificate of Approval),并且规定标识(必须打上证书号)。证书号的第一个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
如:
- (1) Q04051(Queensland 昆士兰) --- Q Number
- (2) W2015(Western Australia 西澳大利亚) --- W Number
- (3) V03101(Victoria维多利亚) --- ESV Certificate V Number
- (4) NSW18099(New South Wales新南威尔士)--- DOFT Certificate NSW Number
2) 非管制类电器可无须认证直接售卖,但制造商须保证产品的电器安全符合澳洲标准AS/NZS3820:1998 (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Low Voltage Electrical Equipment);监控部门将为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颁发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取得符合性证书的电器产品可以打上证书号,证书最后的字母显示该证书由哪个州或地区颁发, 如:
- (1)CS/431/Q (昆士兰)
- (2)CS/108/NSW(新南威尔士)
澳洲安规标准查询购买官方网站
https://www.erac.gov.au/standards/
EMC(电磁兼容性)
澳洲的电磁兼容性符合计划是依据1992无线电通讯法(Radio Communications ACT 1992) 所制订,所涵盖的产品范围很广,包括电动机驱动及发热的电器产品、电动工具及类似产品、电灯及类似设备、电视接收器及音响设备、信息科技产品、工业科学及医疗用仪器设备、点燃引擎和弧焊设备等。该计划根据产品产生电磁干扰的危险程度,将产品划分为三类,第二及第三类产品必须附有C-Tick标记。但无论产品属于哪一类别,均必须符合相关的EMC标准。
EMC standards电磁兼容标准列表
澳洲电磁兼容标准 EMC标准列表提供了所有当前适用的EMC标准。该表按设备类型对标准进行了分组,EMC法规安排涵盖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适用的技术标准。
AS/NZS standards有效期和过渡期
除非另有说明,所列为/NZS EMC标准的有效期为新版本发布后两年。在这两年的过渡期间,可以建立对旧版本或新版本标准的遵从性。两年之后,必须对新版本建立遵从性。有关AS/NZS标准的信息可在 澳大利亚标准局 网站上找到。
除非另有说明,所列EN、CISPR和IEC标准的有效期均以发表在欧洲联盟官方期刊(OJEU)上的有效期为准。
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制度适用于新注册的供应商,即那些尚未注册在ACMA供应商数据系统的供应商。3年过渡期后,即从2016年3月1日起,新制度将适用于所有供应商。 从2013年3月1日起,新注册供应商必须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并使用RCM为单一符合性标志,表明符合ACMA所有相关法规要求。 对于在2013年3月1日前已在ACMA数据库登记的供应商,有3年过渡期,可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并采用RCM标志。也就是说,在过渡期(2016年3月1日)前,其产品仍可采用C-Tick或A-Tick标志。另外,在过渡期前,已符合现有法规要求并具有C-Tick或A-Tick标志的产品无需重贴标签,并可流通市场。2016年3月1日之后,所有需要在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的供应商必须在新版数据库上登记并使用RCM标志。 当产品需同时符合ACMA及EESS要求时需标示RCM标志。RCM标志的引入并不会影响设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检测、记录保存以及证据要求将在相关标签通告里规定。
- 1. Safety(产品安全认证):SAA
- 产品安全认证包括两部分:电气产品分为管制类电气(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制类产品(Non-prescribed product)。更新详情请点击:SAA
- 2. EMC(电磁兼容性):即可以是C-Tick Report ,也可以是CE EMC Report。
- 3. Importer:RCM只能由澳洲当地公司申请,该公司必须向澳洲政府申请一个RCM号码。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可以用自己的名义申请IEC或者AS/NZS报告,但是该报告必须交由澳洲进口商来申请RCM。申请注册费用为每年每产品每商标75澳币。
澳洲和新西兰是两个人口较稀少的国家,人口只有2300万人口。
进入澳洲(包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电子电器等产品必须通过RCM认证,在产品上打上RCM编号,才能合法地进入澳洲销售。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行标准的统一和认证的相互认可,产品只要取得一个国家的认证后就可在另外一个国家销售。
如何使用EMC标准列表
在 EMC标准清单 包括由设备类型分组当前所有EMC标准。
所有受EMC监管安排约束的产品必须符合适用的技术标准。
选择适用的标准
- 如果产品符合第2部分(产品系列和设备标准)中列出的标准,则该标准是适用的标准。如果产品由多个列出的标准涵盖,供应商应选择最适合设备主要功能的标准。
- 如果产品不属于第2部分中列出的标准,供应商必须选择第1部分中列出的通用标准之一作为适用标准。
EMC标准清单的第1部分
第1部分列出了两种通用设备标准。当第2部分中的某个产品系列标准不涵盖产品时,可以使用这些通用标准。通用标准是:
- G1:电磁兼容性(EMC) - 第6.3部分:通用标准 - 住宅,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的排放标准 - 用于住宅,商业或轻工业环境的设备; 和
- G2:电磁兼容性(EMC) - 第6.4部分:通用标准 - 工业环境的排放标准 - 用于工业环境的设备。
EMC标准清单的第2部分
第2部分列出了产品系列和设备标准。下列表是第2部分的简化版,此表可用于在EMC标准列表中找到适用的标准。例如,适用的照明设备标准将位于EMC标准清单第2部分的第6项。
编号 设备类型
- 1 与有线电视网络有关的设备,用于电视信号,声音信号和互动服务。
- 2 用于电视和声音信号的有线分配系统的设备。
- 3 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 4 陆基车辆(包括电动车辆),船舶和内燃机设备。
- 5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动工具,电动和电子玩具,加热器具,厨房机器,电动机具。
- 6 照明设备,照明配件如镇流器,变压器,调光器等。
- 7 信息技术设备,调制解调器,传真机,BPL调制解调器。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器,机顶盒,无线电接收器,卫星接收器,模拟和数字,DVD播放器,录像机,CD播放器,音频放大器,环绕声设备。多媒体设备主要用于专业用途
- 8 弧焊设备。
- 9 在3 kHz至148.5 kHz频率范围内的低压电气设备上发信号。
- 10 低压电气装置的信号 - 发射电平,频带和电磁干扰水平。
- 11 不间断电源系统(UPS)。
- 12 电子计价器。
- 13 测量继电器和保护设备。
- 14 用于检测和测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或氧气的电气设备。
- 15 缝纫机专为缝纫行业的专业用途而设计
- 16 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
- 17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子开关。
- 1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磁遥控开关(RCS)。
- 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延时开关(TDS)。
- 20 有功电能的静态电表(0,2 S和0,5 S级)。
- 21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气控制
- 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燃烧器控制系统。
- 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压传感控制器。
- 24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定时器和时间开关。
- 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水阀。
- 26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温度传感控制。
- 27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能源监管机构。
- 28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湿度传感控制。
- 29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执行器。
- 30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自动电水和空气流量传感控制。
- 31 遥控设备和系统。
- 32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
- 33 低压开关装置和控制装置。
- 34 断路器。
- 35 开关,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和熔断器组合单元。
- 36 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 机电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 37 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 交流半导体电动机控制器和启动器。
- 38 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 - 用于非电动机负载的交流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
- 39 控制电路器件和开关元件 - 机电控制电路器件。
- 40 控制电路器件和开关元件 - 接近开关。
- 41 在故障条件下具有已定义行为的接近设备
- 42 用于接近传感器和开关放大器(NAMUR)的直流接口。
- 43 多功能设备 - 转换开关设备。
- 44 多功能设备 - 控制和保护开关设备(或设备)(CPS)。
- 45 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RCCB)的无内置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
- 46 有功电能静态表(1级和2级)
- 47 电子纹波控制接收器。
- 48 时间开关。
- 49 无功电能静态表(2级和3级)。
- 50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
- 51 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RCD)。
- 52 可调速电力驱动系统。
- 53 工业用指定时间继电器。
- 54 电信网络设备。
- 55 土方机械。
- 56 农林机械。
- 57 家用电力线通信设备。
- 58 汽车及配件。
最后更新时间:2019年2月21日